关于在全市老区妇女组织中开展“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促会妇工委:
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一场扶贫攻坚战在全国拉开帷幕。为响应中国老促会妇工委的号召,充分发挥老区妇女组织和老区妇女群众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半边天”作用,市老促会妇工委决定在全市老促会妇女组织和老区妇女群众中开展“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脱贫攻坚的紧迫感。
消除贫困,让全国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历来是我党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37年来,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由于历史、地域、自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仍有7千万贫困人口,其中老区人口占40%,而妇女又占贫困人口的45.8%。据统计,我市目前仍有44.6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为达到“十三五”期间老区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年人均收入高于或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各级老促会妇工委要按照中国老促会妇工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开展好“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为我市老区2020年全面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建功立业。
二、宣传妇女,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组织老区妇女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与妇女脱贫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找准老区妇女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有的放矢地做好老区妇女脱贫工作。要教育引导老区贫困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把创业和创新作为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增强自我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三、因地制宜,开展扎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
“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要与全国妇联“巾帼脱贫行动”和省、市妇联的“巧媳妇工程”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帮助老区贫困妇女探索创业脱贫、巧手脱贫、互助脱贫的新渠道、新办法。特别是要抓住当前国家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妇女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和发展优势,加快老区妇女脱贫致富的步伐。各级老促会妇工委要积极发现、培育和宣传老区妇女脱贫致富、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身边人引领带动广大老区妇女群众,凭实干、勤奋和智慧去创造美好的新生活。
四、加强培训,提高贫困老区妇女脱贫致富技能。
提高贫困妇女的生产技能是脱贫致富的必要条件,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妇联组织,把教育、培训贫困老区妇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培训要注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针对不同妇女的需求,提供不同内容的培训,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要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帮助贫困妇女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同时,还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帮助贫困妇女发展生产,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五、发挥品牌工作优势,为贫困老区妇女儿童献爱心、送温暖。
近年来,市老促会妇工委在老促会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实施了一系列扶持贫困老区教育事业的爱心项目,如:筑巢行动、普洛斯小学建设、救世军助学计划、吴孟超助学金项目、顺丰莲花助学项目等等。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而且在全省乃至全国老促会妇工委系统都有一定的影响。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各县(市、区)老促会和妇工委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我们要继续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使这些既富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又深受老区贫困妇女儿童欢迎的品牌工作进一步创新出彩,在老区脱贫攻坚战的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抓住机遇,提升老促会系统妇工委整体工作水平。
“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是新形势下老促会妇工委系统服务老区妇女群众、推进老区妇女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县(市、区)老促会妇工委要抓住机遇,积极工作,大胆创新,开展好这项活动。要在深化活动内涵上下功夫,通过多种措施,激发贫困妇女的创新热情、创业能力和创造潜能;要在拓展活动领域上下功夫,通过创新工作载体,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在提升活动水平上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帮助老区贫困妇女通过参与活动实现自身发展。同时也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各级老促会妇工委的影响力和工作能力。
七、加大工作力度,制定“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老促会妇工委的要求,各级老促会妇工委具体负责组织“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在本地区的开展。各县(市、区)老促会妇工委要在同级老促会的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活动方案,并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活动方案请于7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老促会妇工委邮箱。同时,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及时上报活动情况,交流信息。希望各县(市、区)老促会妇工委能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老区脱贫 巾帼建功"活动,为实现全市的脱贫攻坚总目标再创新业绩,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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