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04】15号)精神,充分发挥全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经研究决定,命名偃师市府店镇西口孜村、孟津县革命斗争史纪念馆、孟津县送庄镇西山头村、孟津县白鹤镇西霞院村、伊川县平等乡马回村、伊川县江左镇官庄村、伊川县吕店镇吕店村、新安县铁门镇陈村、新安县五头镇河北村、汝阳县革命斗争史纪念馆等革命老区10家单位为洛阳市革命老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希望以上10家单位以这次命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着力在征集保护文物、丰富教育内容,改进展示方式、增强教育效果,精心组织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树立服务意识、注重社会效益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紧紧抓住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服务,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课堂。
洛阳市委宣传部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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