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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扶贫——为深山老区贫困群众谋福祉的久远大计

 嵩县是豫西地区重要的革命老区县之一,属国家级贫困县和新世纪扶贫开发重点县,地处洛阳西南部,辖九镇七乡,现有人口55万,总面积3008平方公里,系河南省第四版图大县。
 嵩县是山区县,素有“九山半岭半分川”之称。由于山区面积大,自然条件差,群众居住分散,长期以来,一直受“行路难、吃水难、上学难、耕作难、成家难”诸多难题的困扰,因此如何尽快改变群众居住环境、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也成了摆在历届县委、县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深山区群众的贫困状况,嵩县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决定从移民式搬迁入手,尝试有组织地将深山贫困群众分期、分批搬出深山,进行异地安置。2001年,把老区乡木植街作为试点,首批将居于禅堂、石磙坪区域内的33户142人搬下深山陡岭,安置在木植街乡政府所在地的街区内,拉开了全县有组织地批量搬迁深山贫困群众的序幕。随之县委、县政府把此项工作连续列入年度工作的重点工程,加大了力度,扩大了成效,逐步摸索、总结出了一系列比较成熟的做法。
 嵩县组织深山贫困群众移民搬迁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视,也得到了中央首长的认可。2003年10月2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第四次来到嵩县老区乡黄庄的红崖村,看望搬迁后的群众,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肯定了嵩县搬迁扶贫走出了从根本上解决深山贫困群众脱贫问题的新路子,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
  2006年起,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每年向洛阳市投入3000万元专项搬迁资金,为深山区贫困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止2010年底,上级为嵩县拨付专项搬迁资金累计达到6427万元,全县已建成搬迁移民安置小区120个,搬迁深山群众6343户26486人;其中为老区群众建安置小区72个,安置老区群众15906人。
 一、 实施搬迁扶贫的主要做法
 搬迁扶贫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关怀下,成了全县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成了老区工作的一个亮点。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省扶贫办主任张成智等各级领导多次亲临我县调研、指导,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给予了巨大支持和鼓舞。2007年4月,省搬迁扶贫现场会在我县召开;2008年10月,全国搬迁扶贫现场会到我县考察、观摩,并把我县的搬迁扶贫作为一种成功模式向全国推广。县委、县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全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并进行了认真总结。当前,搬迁扶贫与小城镇建设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走出了一条加快山区发展、促进农民致富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里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从组织上为抓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制定了严格的搬迁扶贫目标责任制。在落实目标责任制过程中,实行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包户的“三包”责任制,层层工作有人抓,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为了及时总结、推进搬迁扶贫工作,坚持例会和现场办公会制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和进度;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及时总结观摩;四大班子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于重点工程、突出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并由县主要领导亲临指导,督促办理,使全县的搬迁扶贫工作得以顺利健康发展。
 2、统筹谋划,认真落实。
 搬迁扶贫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涉及范围大,政策多,敏感性强。为此,县政府于2006年制定了《嵩县搬迁扶贫管理办法》(嵩政办【2006】12号),对全县的搬迁扶贫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和部署,以在工作中便于操作和实施。可以概括为“采取两种形式、依据三条原则、实行四项政策、形成一套机制”(即“4321”)的工作模式。
 在深山区群众搬迁、安置上,采取“整体搬迁、集中安置”与“零星搬迁、集中安置”两种形式。
 在决定是否搬迁与如何扶持搬迁问题上,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资金自筹为主、国家扶持为辅;解决生活条件为主、兼顾解决生产门路”的三条原则。
 对于深山区贫困群众愿意搬迁的,可以在搬迁扶贫中享受到四项优惠政策。一是小城镇安置政策。放宽户籍管理制度,搬入城镇的搬迁户随到随批城镇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待遇;搬迁户原居住地房产及经济林、责任田、自留山经营权保留,继续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子女入学享受与当地群众一样待遇;按照新划宅基地标准,实行最低收费。二是扶贫政策。搬迁扶贫和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搬迁户建房补助,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以差别化的方式,主要用于搬迁安置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政配套和整合部门资金主要用于安置地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对搬迁扶贫资金实施乡镇之间、安置点之间和搬迁户之间三种差别化管理办法。乡镇之间根据搬迁任务、搬迁难度和贫困程度进行拨付,不搞平均分配;安置点之间依据地基工程量和搬迁户的贫困程度实行差别化;逐步推行搬迁点内户与户之间的差别化管理,对确有特殊情况、群众公认的特困户,由乡、村组织群众讨论确定,并张榜公布,给予较高的补助。对于整村搬迁中特困户、五保户等由乡镇政府筹资建设公益房,产权归集体所有,无偿居住,周转使用。如2009年全县14个搬迁点,县扶贫部门依据上述条件,最高给予每户1.8万元的建房补助,最低给予每户1万元的建房补助。三是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抓住国家在我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政策的机遇,搬迁户优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和补贴;利用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政策,优先安排沼气建设指标。四是小额贷款政策。积极协调农村信用联社,给搬迁户以小额贷款扶持,先后向2500户搬迁农户发放小额贷款4500万元用于搬迁农户住房建设。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搬迁户家庭成员进行知识技能培训,达到每户有1-2名技术明白人,户户有经过培训的外出务工人员。
 县《搬迁扶贫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全县搬迁扶贫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范,使全县上下协调,形成了一套“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搬迁扶贫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在对搬迁安置点的地理位置、承载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力争做到改变生存条件和增加收入并重,因地制宜,科学选址。按照“着眼长远、科学合理、以人为本、适当提高”的原则,将道路、学校、卫生室、休闲广场、便民超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实施一次性规划到位,实现“四个结合”,一是搬迁扶贫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尽可能靠近城镇,拉大城镇框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直接搬迁到乡镇政府所在地居住,进入小城镇务工就业;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配套完善基础实施,建成示范工程;三是与工业化建设相结合,将离城镇较远的村落成片搬走,集中安置,腾出土地办工业;四是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把景区内的分散农户迁出,建家庭宾馆,为搬迁户找到了致富门路。
 4、整合资源,科学调配。
 在搬迁安置资金运用上,坚持把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群众建房补贴上。对于搬迁安置点的路、水、架电、绿化、亮化、沼气、卫生室、超市等配套设施建设,则通过协调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电业、卫生等部门予以配合和支持,形成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导,部门、社会帮扶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搬迁扶贫投入模式。2006年以来,全县整合交通、电业、农业、林业、水利、卫生、以工代赈等行业部门资金5351万元,用于搬迁扶贫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对各项资金的科学调配,合理使用,既保证了群众建房补贴,又为基础设施建设准备了较为满足的配套资金,有效推进了安置网点的整体建设。
 5、积极引导,以富促稳。
 搬迁安置点建起了,各项基础设施配套了,搬迁扶贫改变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如何使他们致富,在新居安定地生活下去,就成了搬迁后续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县扶贫、农业、科技、银信等部门,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科技扶贫、发放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大力发展各种后续产业,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其中,“雨露计划”培训搬迁群众5550人(次),投放小额贷款资金7200万元,实施科技扶贫项目12个,并先后建起了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商贸业、劳务输出等专业村。如老区乡黄庄乡河东村的养殖业,白河镇上庄坪村的香菇种植业,车村镇铜河村的旅游业,饭坡乡饭坡村的商贸服务业,如今都小有名气,发展势头强劲,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为搬迁农户的稳定和发展增添了新气象,初步实现了搬迁扶贫“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预期目标。
 二、搬迁扶贫成效显著
     1、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搬迁群众告别了祖祖辈辈居住的交通不便、缺水缺电、信息闭塞的偏远山区,告别了茅草房、土坯房、危房,住进了砖混结构的新房。新居宽敞明亮,规划整齐,通水、通电、通网络,交通便捷,有的村里还建设了小学、卫生室等,基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的行路难、吃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生活困难,居住环境大大改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搬迁安置新村成了广大农村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是山区贫困群众搬出大山后最集中、住的又最好、最安定的地区。如黄庄乡老区村红堂村,距乡政府22公里,全村15个村民组,45个自然村,425户1750人;耕地面积共1060亩,人均耕地0.6亩。有12个村民组分布在大山之上,深沟之中,那里山上少树,沟中少地,地下无矿,群众生活尤为贫困。其中袁大岭、虎尾岭等村民组,群众居住距乡政府最远的有30公里,羊肠小道难以行走,靠天收种,靠天吃饭,人们的生活长期维持在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2007——2009年,该村先后实施了两期搬迁扶贫工程,把袁大岭、虎尾岭等6个村民组的深山散居、独居户搬了出来,建起新型住宅72套,安置72户343人。如今的安置新村,紧邻黄(庄)汝(阳)公路,交通便利,水、电、电视、通讯各项设施齐全,小学、卫生所建在村里,村民的生活方便得很。5月份,我们去村里察看一项修桥工程,正遇洛阳市一个剧团下乡演出,村民们坐在家门口看大戏,真是乐哉悠哉,美透了。该乡老区村河东村新村居民李争娃,原住本村大尖村民组,距搬迁安置新村6公里,由于居住偏僻,吃水得跑3公里,磨面得跑6公里,生活十分不便,几次找对象,人家都嫌地方瞎,不愿意嫁过去。如今住进新村,离公路近了,离街面近了,啥也通了,条件好了,很快成了家,还办了超市,有了存款,一下子富了起来,生活中充满了欢乐。
 2、更新了思想观念,拓宽了从业致富渠道。千百年来,深山群众居住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思想观念陈旧,生活方式落后,文化教育迟滞,在重重禁锢面前,他们安于现状,任凭风雨摆布,而无改变命运之力。改革开放的春风逐渐拂醒了沉睡的大山,搬迁扶贫帮助人们迈开双脚,走出大山,见识山外的大世界,沐浴党的惠民政策的阳光。走出大山,人们的眼前一下子宽敞起来,五颜六色的世界,使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啥事都能干。不少人丢下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农耕老本行,操持起了十行八业。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全县搬迁4232户,从事种植业1660户,养殖业1664户,各种加工业430户,旅游服务业33户,经营 商贸业46户,劳务输出2349人,还有从事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医疗卫生业、理发美容业、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的,门类广泛,行业齐全。从业路宽了,行行有财运。黄庄乡红堂新村72户,其中从事规模养殖6户,经商5户,运输行业7户,外出务工者53户,达到65人,行行有收入,争着抓经济,2010年底,搬迁户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是搬迁前2007年底人均不足800元的3倍多。该村袁大岭组村民袁秋建,搬迁新居后,利用紧邻黄汝公路的有利条件,购置客车一辆,从事客运服务,年收入3万元——5万元,全家4口人,人均收入最低不低于7500元。该乡河东新村居民李建国,全家5口人。原住河东村前坡组,山高坡陡,人均耕地只有0.3亩,没有其它收入门路,全家年收入不到3000元。下山后住进新村,水源充足,交通便利,信息畅通,开始摸索规模养猪,靠着下身份、动脑筋、从小到大,发展到存栏上百头。2010年纯收入达到24000元,人均4800元。村民张忠献也是养殖专业户,养母猪7头,猪仔达到80头,年收入超过2万元。村民黄会朝,在县城开了一个装修门市部,年收入5万余元。村医孙艳风,承包了村卫生室,年收入超过3万元,既方便了群众,又增加了家庭收入。搬迁扶贫为深山贫困群众随机择业、发展经济,展开了无限广阔的前景。
 3、改善了山区生态环境,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许多搬迁户出山前靠山吃山,靠林烧柴,水土流失得不到有效控制,对环境造成极大损坏。据有的地方调查,以一个4口之家为例,每年做饭、取暖要烧掉6-7立方米木材,毁林可达3-4亩。2001年以来,全县已搬迁6343户,每年至少可节约木材38058立方米,可保护2万亩左右的林地免遭砍伐,使山区生态环境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搬迁居民大多安置在公路沿线交通便利的区域,有的直接安置于乡镇街区,促进了农村的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2006年以来,建设搬迁安置小区的起点较高,选址合理,规划统一,水、电、路等基本生活设施相应配套,每个安置新区都成了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中一部分搬迁小区临靠集镇,随着居民入住,增加了小城镇人员容量,拉大了集镇区域框架,活跃了市场,推动了城镇经济发展。白河镇大青村是革命老区村,是位于嵩县最南端的一个行政村。全村共593户2150人,分居于大青沟、小青沟、黄柏沟三道沟中,居住偏远分散,环境恶劣,有不少散居户、独居户。2008年、2010年实施了两期搬迁扶贫,共建房63套,安置群众63户,256人。搬迁新居以村部所在地为中心,统一规划,纵横有致,村中间一条河修建护堤,绿化、美化街道与堤岸,建起了文化娱乐休闲广场,并且将供排水和垃圾处理都进行了配套设置,群众一下子住进了山青林掩、整齐干净、舒适靓丽的优美环境。目前,大青村已成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4、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认真组织,想为搬迁群众所想,干为搬迁群众所需,使搬迁安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搬迁群众耳闻目睹了各级干部为解决他们困难所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亲身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惠民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关怀和温暖。木植街乡张玉聪老人在搬迁典礼上振臂高呼“共产党万岁”!黄庄乡枣元村后山组村民组长、共产党员闫才娃在组织群众搬迁中积劳成疾,临终前说,我死后,把我埋在搬迁点后山上,让我看着大伙搬到新家。几家搬迁新居的对联上写道, “千年梦想今成真,搬迁扶贫沐党恩”、“穷居深山子投亲,富迁新居妻上门”、“山上山下几里地,岭前岭后两重天”、“蜗居深山几百年,搬出大山富梦园”,反映了搬迁贫困群众今天的幸福生活,也道出了他们对党和政府的真挚情感。
 实践证明,搬迁扶贫符合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工作要求,符合国家新的历史阶段的扶贫开发方针和有关退耕还林、生态建设政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是对扶贫工作的创新和突破,不啻是为深山贫困群众,也是为老区贫困群众谋福祉的久远大计。
 三、存在的困难与建议
 从尝试移民式搬迁,到实施搬迁扶贫,摸索出一条比较成熟的路子,嵩县经历了10年的历程,为搬出穷乡僻壤的贫困群众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为他们今后的生产生活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还有一部分需要搬迁的群众在那里感叹,“这里确实不是人居住的地方”!下步的搬迁扶贫工作仍然十分艰巨。
 1、需要搬迁的户数仍然很多。据县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调查统计情况看,全县还有深山独居、散居贫困群众7168户,28848人需要搬迁;其中老区乡村有3331户、14217人,分别占46.5%和49.3%。他们的生活生产仍然面临着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和发展生产难、增加收入难等许多困难,影响着全县全面奔小康的发展大局。
 2、搬迁难度越来越大。一是这部分需要搬迁的贫困群众中,有的贫困程度更深,自筹搬迁资金能力底,靠外力扶持搬迁的依赖性大,增加了政府搬迁扶贫的筹资难度。二是搬迁安置区域越发难以选择。条件较好的区域,前一阶段都已经建设了;下步安置区域的选择余地小、难度大,有的需要削坡、填沟、造地来建设安置网点包括配套基础实施,也增加了搬迁扶贫的整体投入。
 3、有不少搬迁户由于缺少发展启动资金,从业后劲不足,收入增长缓慢,目前生活还比较困难。
 为了使全县的搬迁扶贫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尽快使深山贫困群众走出大山,与全县人民一道步入经济发展大潮之中,早日脱贫致富,结合我县搬迁扶贫工作的具体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供各级领导参考。
 1、建议国务院扶贫部门列出专项资金,继续扶持深山区贫困群众,尤其是深山老区贫困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嵩县是革命老区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县财政收入低,基本上属于要饭财政的收入层面,在扶持贫困山区群众搬迁工作中,虽然作了很大努力,但其实拿不出多少钱。所以,要继续搞好搬迁扶贫工作,必须依靠国家以及省、市各级的支持。
 2、在以往实施搬迁的村、组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住户需要搬迁,自己也愿意搬迁,但由于自身筹资能力低,无力搬迁;今后的搬迁工作中,还会遇到不少类似的住户。因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适度提高扶持标准,比如提高到每户平均2.5—3万元,在具体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另外,对于确无搬迁能力的孤寡老人和特困户,是否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建设公益性小户型住房,产权归集体所有(或由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联合管理),根据需求,周转使用。
 3、搬迁扶贫大大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一部分贫困农民凭借东风,积极发展各种产业,增加收入,富了起来。但仍然有不少农户由于多种原因,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尚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面临脱贫致富的困难还很多。建议协调争取有实力的大企业对口帮扶贫困山区,发展延伸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或加大对搬迁贫困农民的产业扶持力度,引导、帮助他们自主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尽快实现从“受鱼”向“从渔”的转变,早日脱贫致富,实现搬迁扶贫的目标要求。

                   

 嵩县老促会  嵩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Tags: 责任编辑: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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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促会简介
    中国革命老区,是指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革命根据地。全国有1389个革命老区县(旗、市、区),分布在 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革命老区人民为革命的胜利和建设事业付出了巨大牺牲,做出了巨大贡献,是共和国走来的地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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